一、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于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所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海上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责任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害,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根据约定的条款和数额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因此,海上保险合同是属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只是和一般财产保险合同相比,更具有其特殊性,如保险标的的多样性、保险事故的复杂性、保险利益主体的多变性、保险合同适用法律法规的国际性以及海上保险合同的综合性等。
二、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海上保险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③保险标的;
④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⑤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⑥保险期间;
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⑧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⑩合同订立的时间。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具体保险标的和保险风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