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物运输保险有哪些特点
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
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Policy Holder)。
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
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
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
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
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
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
六、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
七、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
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
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二、货物运输保险保险人的免责条
⒈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⒉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⒊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⒋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5、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出口货运险保险金额:按发票CIF价×1.1确定。
进口货运险保险金额:按到岸价确定。
此外,进出口货运险的保险金额,也可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6、保险费率如何确定?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费率的确定,基于下列一些因素:
1、货物品名及其特性特征,以下特殊货物风险比较高,费率要高一些。
2、目的港的管理状况,目的地的治安状况等,如欧美线费率相对要低一些,非洲南美费率要高一些。
3、承保险别及其它承保条件。如加保战争、罢工、民变等险种,费率相对要高一些。
4、船名、船龄、船籍、船级等。整船运输必须提供船资料,以确定是否承保、费率。
5、包装方式
6、运输方式(是否集装箱运输,是否整船运输)
7、业务量大小
8、出险记录
9、其它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