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额等于实际给付额吗
其实,不同寿险产品“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给付金”之间都有差异,客户在投保前应特别留意其间的赔付比例关系,以防出险时保障不足或超额投保等尴尬。
有的保险其“实际给付金”可能超过“基本保险金额”。如重大疾病险,通常是在客户一经被确诊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时,凭病历、相关诊断报告以及医疗费用收据等获得保险理赔金。一般来说,重大疾病险会按照所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甚至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进行给付。需要注意的是,重疾险通常会有一个“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如果被保险人患病,多数只会返还所缴保费,而不论基本保险金额有多少。
至于那些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一般也会按照所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甚至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给付。其中,定期寿险只能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5年、1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公司会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那么保险公司根本就不必给付保险金,尽管事先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保险金额。
二、保额怎么确定
财产保险中,保额根据保险价值而定,有效的保险金额必须在保险价值限度内;
责任、信用保证保险中,由保险双方事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依据投保标的的具体情况商定一个最高的赔偿限额,有些责任保险投保时虽然并不确定保额,但会确定保险总赔偿限额和单次或单人赔偿限额;
人身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价值难以用货币衡量,所以不能依据人的生命价值确定保额,而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经济保障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由保险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