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理赔的程序
1、立案查验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二、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知识近几年来,随着广大城乡居民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购买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如果投保人真的不幸发生了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应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一、及时报告出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它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事故通知的时限为:一般人身保险在10日以内,家庭财产险在24小时以内。
二、积极保护好现场。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并保护好现场。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很快派人到现场勘查,了解出险原因、受损情况及损失程度。被保险人应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人员能正确、迅速、顺利地开展理赔前期工作。
三、提出索赔申请。通知保险公司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填写《索赔申请书》,依照保险合同要求,请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自申请一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人身保险5年内,其它保险两年内不行使,便作自动放弃权益处理。
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财产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账册、收据、发票等原始单据;出险调查书、出险证明书、损失鉴定证明、受财产损失清单和施救费用清单等。人身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缴费凭证、户籍证、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发生医疗给付时应带诊断书、医疗费收据等。
五、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应根据《保险法》在10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并通知前往领取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发出拒赔通知书。
六、开具权益转让书。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医疗险中,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申请方要填制权益转让书,将向加害人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