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险理赔的流程
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1]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二、车险理赔的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
维修项目避重就轻
据专家介绍,在消费者进行车辆保险时,熟悉保险业务的代理人经常会避重就轻,在保修项目上做手脚。
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查勘定损时,如果车主对自己的车受伤程度观察不仔细,保险公司定损员很有可能会少报一些维修项目,拉低赔偿金。一位消费者向消协投诉,因其后排气管发生异响没有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上,因而遭遇了保险公司以修理项目、金额不一致而拒绝赔偿的麻烦。所以,车主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要仔细检查一下车子的受损部位,以免被保险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二:
虚假承诺骗取签字
据了解,在消协接到的众多投诉中,一些消费者是被定损员的虚假承诺所欺骗。
车辆出险后,如果保户对定损金额很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保户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好车,那修理店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是多少就赔多少。一些保户便会相信其承诺,在定损单上签字。此次“聚堆”的消费投诉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汽修店里,修理工和保险公司的人都是有关系的。车子在该维修店里拆开,保户想反悔已经晚了,修理工会告诉你拆检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为了省钱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一定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维修。
陷阱三:
汽配城买配件4S店修
据消费者反映,一些定损点不给安原厂家的汽车配件。据专家介绍,即使定损点为4S店,保户也不能掉以轻心。
如果定损4S店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很常见的情况是,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给保户的车辆装上。所以,消费者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件。
陷阱四:
维修店给保户“赔偿金”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保户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
为了让保户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保户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车子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保户也只能忍气吞声了。保险公司省了几千元,同时也避免了官司缠身的隐患。
专家支招避开陷阱
记者了解到,上述保险公司给消费者设置的几大陷阱让不熟悉其中内幕的消费者屡屡上当。所以,消费者要避免受伤害,必须主动出击。
准备买保险时要货比三家。虽然现在绝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方面都比较抠门,但也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好的口碑,定损相对合理一些;遭遇理赔纠纷时勇于维权。与保险公司打官司,首先要证明修理费用是出险事故造成的,所以4S店的维修单、发票一定要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