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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附加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附加险续保的方法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25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购买附加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主险有效,附加险并不一定有效。这是由于附加险期限往往短于主险,如果附加险期满后,保险双方没有就附加险续保达成一致,则主险虽然有效,附加险在期满后会终止。

2.只有在主险的缴费期内,才可以投保附加险。如果主险保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付清)的方式,那么即使尚处于主险保障期内,但因为交费行为已经终止,也不能再购买新的附加险种了。

3. 保户在选择附加险时,首先要清楚自己所投主险的保障范围,然后根据主险的缺漏,来选择有补充作用、自己也需要的附加险。切勿贪图便宜,什么都想买。且附加险和主险有购买比例的限制,客户在投保前,一定要向业务员仔细询问。

二、附加险续保的方法有哪些

附加险附加险是随主险一起销售的险种,不能单独投保,且大多是1年期的短期险,所以一般情况下,附加险合同当中都有如何续保的条款。近年来,由附加险续保引发的争议有日益增多趋势。姜方栋认为,这可能主要是由于投保人对附加险的特性不够了解。他介绍说,从当前市面上已有的附加险情况来看,大致有以下三类:

一是保险公司保证按既定保险费率续保,即投保人只要如期缴纳保费,附加险就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不及早书面提出放弃续保,保险公司即默认为续保。

二是不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在每个保单有效期结束时,需投保人提出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按续保时的保险费率承保。

三是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只要投保人愿意投保,保险人就必须承保,但保险公司保留调整保险费率的权利。投保人如果不同意保险公司调整后的费率,则可以选择不续保。

因此,市民在购买附加健康保险或意外险时,一定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续保的条件、续保时间、续保的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再保险接受人违约不影响原保险责任的履行。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履行再保险责任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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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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