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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公估,保险承保公估工作程序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947人  作者:天津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保险公估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

二、保险承保公估工作程序

与保险理赔公估业务一样,保险公估公司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完成风险评估与价值评估工作,必须将业务过程细化,明确责任,完善业务流程。

㈠登记受理

在接受委托之后,首先要进行登记。根据本公司的承保公估业务编号编制受理业务文件。对委托人的要求,建议作详细的记录。

㈡指派公估师小组

保险公估公司的下一步工作就是指派公估师。由于承保公估所涉及的行业,标的十分复杂,因而选择公估师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也是保证公估质量的关键。与理赔公估一样,保险公估公司应该根据实际需要,从登记在册的自身的公估师与可聘用的兼职公估师,专家,技术人员中选择适当的组合形成公估师小组来共同完成该任务。

㈢公估前的准备

公估前的准备要求公估师小组分工切作,收集相关资料,文件,查找过去相关承保公估的记录等。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尽可能充分的准备。

㈣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

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时保险承保公估的核心内容。公估师小组可以进行实地考察,广泛调查取证,对保险标的度面临的风险及其自身价值进行客观,科学,合理的评价。

㈤出具公估报告完成评估工作之后,保险公估公司应该形成书面的报告,将风险评估,价值评估的过程,运用的方式手段,最终的评估结果详实的记录在案,而后报上审批。

㈥审核

保险公估公司总经理和主管负责人的审核,时对报告的最终审查。结合实际情况,保险公估公司总经理和主管负责人对报告进行审核之后签署意见:如果是合格,该报告可以报送保险公司,进而结束承保公估;如果不符合要求,保险公估公司总经理和主管负责人将要求公估师小组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修改公估报告直到合格为止。

天津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再保险接受人违约不影响原保险责任的履行。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履行再保险责任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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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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