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红包撞破民房
广西桂平市一车主边驾车边用手机“抢红包”,不慎一头撞入路边民房,所幸无人员伤亡。2月3日晚,桂平交警部门披露了这起离谱车祸。

交警介绍,2月2日下午,李某某驾驶白色本田雅阁小轿车行驶至南梧二级公路木圭镇时,车辆突然失控一头撞进路边的榨油房,造成房内的榨油机、柴油机、电动机等一批机械被撞坏,而李某某的车辆也损坏了,所幸当时榨油房内没有工人。
桂平交警木乐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民警蒙绪晓、韦伟强对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并向驾驶员李某某询问事故发生经过。李某某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原来,李某某是因为用手机抢“红包”导致分神而发生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一万多元。
随后,交警对李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开车分神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李某某表示以后一定要严守交通法规,决不再分神驾驶。(来源:中新网)
涉事司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