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清理化粪池昏迷众人相继施救

厦门日报讯,广东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政府通报,13日南山村村民王某一家由于管道堵塞,王某的女儿下化粪池处理堵塞管道,昏迷在化粪池内。王某夫妇和两名儿子以及王某好友吕某,相继下化粪池施救,也昏迷在化粪池内。事故导致六人死亡。通报称,13日上午10时左右,南山村村民王某一家到自家山地猪舍化粪池抽取池液浇果园,由于管道堵塞,王某的女儿下化粪池处理堵塞管道,昏迷在化粪池内。王某夫妇和两名儿子发现后相继下化粪池施救,也昏迷在化粪池内。王某另外一名儿子发现情况后,随即打电话向其父亲好友吕某求救。闻讯赶来的吕某在施救过程中也昏迷在化粪池内。接报后,当地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治,六名昏迷者经现场抢救均无效死亡。目前,当地正开展一系列善后处置工作。当地政府于13日晚派员看望慰问事件死者家属,送去慰问金。
必要时请投保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見的受傷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而在水里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它是身体内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
一是外来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遭受的伤害是非本意的,来自自身以外的偶然原因引起的事故。这里要注意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一些保户往往认为得了疾病(如心脏病突发脑血栓等)也是意外,要保险公司赔偿。实际上,疾病虽是偶然发生的,也违背当事人主观的意愿,但它的发生是一种来自身体内部的因素,故不在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二是剧烈的伤害。是指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的意外事故。
三是明显的伤害。是指在责任期内(一般为90天)造成死亡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 四是突然的伤害。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来不及预防的事故。
其特点是:(1)中短期性:人身意外死亡保险通常只保到65岁。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投保简单 保险公司一般只需要被保人的个人信息(如年龄,生日,住址等), 付款方式, 受益人情况和职业情况这些方面的信息, 其他信息如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既有病史等是不需要的。
(4)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