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被卡车窗窒息身亡
据安徽商报报道,16日14点,在合肥市阜阳路与北一环交口东侧的宏图新村小区内,11岁男孩天天(化名)的脖子被卡在轿车车窗内。虽然后来紧急送医抢救,但仍不幸离开。

小区居民及天天家人猜测,孩子可能是发现车窗玻璃未关严,所以好奇伸头钻进去看,但因身高不够,头伸进去时能勉强进去,可缩头时发现缩不回来了,因为脚够不着地,就这样被吊在车窗上窒息死亡。据悉,5月18日,天天的父亲才刚出车祸,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就在天天出事前两天,天天还在写求助信,通过网络众筹,为爸爸募集治病费用。
父亲车祸家庭又添惨剧
对于男孩的死亡,车主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