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婚宴崩坏牙获赔
参加婚宴,却被一颗肉丸里的硬骨头崩坏了牙齿。种植一颗牙齿需1.5万元到1.8万元,酒店方却只肯赔偿3千元。多次协商无果,陈冬冬将酒店诉至法院。6月25日,株洲天元区法院通过官方微信通报此案。

今年3月,陈冬冬应朋友邀请,去株洲市天元区某酒店参加一场婚宴。“有道菜是汽锅肉丸汤,我当时吃的时候也没有注意,没想到咬下去时肉丸子里有一颗很硬的骨头。”陈冬冬说,与酒店工作人员沟通前,她先将肉丸子里的骨头拍了下来。
随后,酒店工作人员带陈冬冬去医院将牙齿拔掉。“医生说,我整颗牙齿都崩掉了,建议我种植一颗,费用在1.5万到1.8万。”陈冬冬说。随后,陈冬冬开始与酒店协商赔款。多次协商未果后,陈冬冬将这家酒店告上法院。
通过法官调节,酒店方接受了陈冬冬提供的调解方案。之后,酒店方以当庭兑现的方式,向陈冬冬赔偿两万元。(来源:人民网)
饭馆对顾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 定,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 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 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经 营者都必须对顾客随身携带的物品承担保管义务。通常情况下, 消费者在餐馆吃饭时财物丢失,只要餐馆经营者尽到了其合理 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店主不存在过错的,不应当承担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