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保险特点有哪些?
人身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具有特殊性,更具特点,体现在:人身保险事故;人身保险产品;人身保险业务。
(1)人身保险事故的特点。
1)人身保险事故发生通常具有必然性。人的生存、死亡、意外伤害、疾病成为人身保险事故。
2)人身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分散性。其保险事故的发生按照人的生命规律发生,同一时间段,人身保险事故分散于不同的家庭或地区。反例:火山爆发、地震、特大洪灾
3)人身保险中的死亡事故的发生概率随被保险人的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具有相对稳定性。
(2)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1)人身保险产品需求面广,但需求弹性较大。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依据多种因素来确定的。
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4)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
5)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长期性的特点
6)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
(3)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1)人身保险通常按年度均衡费率计收保险费。
2)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对每份人身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人身保险的保险人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
4)人身保险单的调整难度大
5)人身保险经营管理具有连续性
二、人身保险包括什么?
(1)按照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死亡给付保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保险费低、保障性大、无须体检、投保人次多,不具有现金价值)
3)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用支出和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2)按照保险期限分类,人身保险分为长期保险、1年期保险和短期保险。
1)长期保险是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人身保险业务,人寿保险
2)1年期保险是保险期限为1年的人身保险业务,多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短期保险是指保险期限不足1年的人身保险业务,如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按投保动因分类,人身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1)自愿保险。公平自愿基础上签订
2)强制保险。是根据法律法规自动生效,又称法定保险。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不能选择,统一规定。
(4)按照投保人数的不同,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
1)个人保险是被保险人只有1人的人身保险
2)联合保险是被保险人是有利害关系的两个人或2个人以上
3)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统一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分为团体人寿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四类。
团体保险的特点:
a)危险选择的对象基于团体
b)被保险人不需要体检
c)团体保险的保险费率低
d)团体保险采用经验费率
e)团体保险适用团体保险单
f)团体保险的保险计划具有灵活性
(5)按照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不同而进行分类,人身保险分为健体保险和弱体保险。
1)健体保险(标准体保险)
2)弱体保险(次健康体、非标准体保险),采用下列办法:
a)保额消减法。投保人按正常费率投保,但在一定期间内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给付金额的承保方法
b)年龄增加法。将被保险人的年龄人为增大,以增大后的年龄为依据,采用其所对应的费率作为保险费率进行承保的方法
c)附加保费法。对投保人征收一定金额的额外保费。
(6)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人身保险分为一次性给付保险和分期给付保险。
相同条件下,分期给付的保险费率低于一次性给付保险
(7)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保险人利益分配,人身保险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1)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可以每期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人的盈利的保险。分红保险的费率较高,红利来源于利差益、费差益、死差益。红利的分配方式有:领取现款、抵充保费、存储生息、保单增额。
2)不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分享保险人的盈利,投保目的在于获得保险保障。
(8)按照承保技术不同,人身保险分为普通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
简易人身保险,具有保险金额少、保费低、缴费期限短、不需要体检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