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人身保险  >  其他人身保险法律问题  >  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239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人身保险的特征是什么?

1、保险金额的确定不同于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无法以价值为标准来确定保险金额,而只能根据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投保人的货币支付能力以及保险人有关保险金额的限制来确定。

2、不存在重复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问题

人身保险中,只要发生了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就应按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按不论被保险人拥有几份保单,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保。

3、不适用代位追偿

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且损失按法律规定应由第三者承担的,被保险人在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后,必须将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得到双重的赔偿,通过保险获得额外利益。

人身保险则不然,无价的生命和身体使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能够得到多重给付。

二、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哪些?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有:

1、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保险:各类财产本身或者与财产有关联的经济利益 人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不同

财产保险:无论有形的财产或利益,还是无形的财产或利益,其保险价值或保险金额都可以用货币加以计量。

人身保险:保险价值不能用货币加以确定,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有其特殊性。

3、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

财产保险:补偿性合同。其补偿性在于保险人给付的赔款是对损失的补偿,赔款额不能超过实际损失额。

人身保险:定额给付合同。人身保险事故的损失无法准确地确定金额,(除医疗费外),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不一定是对损失的补偿,保险金需按合同中约定给付,不能考虑是否超过实际损失。

4、保险责任期限不同

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时可以续保。 人身保险:大多数人身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5、保险费率制定的因素不同

财产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以确定的。较简单。

人身保险:费率与死亡率、年龄、利率有关,确定人身保险费率时需要考虑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费用率。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购买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要注意合理利用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对于产品特性、利益分配、满期时间、保险责任等问题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对自己投保的险种不满意,在十天犹豫期内办理退保手续只扣除工本费,过了十天犹豫期再退保就会有较高的成本损失。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商业保险及理赔流程的相关法律知识介绍,为您讲解保险理财、保险投资有哪些注意事项,少儿保险以及万能险的理赔代理及纠纷调解处理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