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客体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二、购买保险时应注意什么?
购买保险时的注意事项:①对投保书询问告知的事项应主动如实填写,避免将来理赔可能造成纠纷; ②除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替签名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必须在投保书上亲笔签名,以免影响合同效力;③购买保险前应先核对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资格证,以及相应保险公司是否在当地设立机构;④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必要时拨打保险公司咨询电话确认,不偏听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