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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10089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保险人亦称承保人,保险人是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投保人亦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条件,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我国《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人寿保险公司的委托,从而形成了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交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区别:法律地位不同;行业务活动的名义有别;在授权范围内所完成的行为之效力对象不同;行为后果承担者不同。

保险公证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并给予证明的人。保险公证人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专家担当,且保持公平独立的立场执行职务。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即投保人对所保险保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不可缺少的条款,在保险期间,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则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保险期间的起始时间与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不一致,所以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应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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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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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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