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客体不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二、如何避免无效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是保证投保人保险权益的法律依据。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
造成保险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
A.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如与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签定的保险合同,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签定的保险合同;B.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C.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保险合同当事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签定的保险合同;D.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E.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F.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G.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购买保险时的注意事项:①对投保书询问告知的事项应主动如实填写,避免将来理赔可能造成纠纷; ②除未成年人可由监护人代替签名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必须在投保书上亲笔签名,以免影响合同效力;③购买保险前应先核对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资格证,以及相应保险公司是否在当地设立机构;④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必要时拨打保险公司咨询电话确认,不偏听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