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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特点

此文章帮助了43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特点?

(1)保险期限较短。保险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或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但对被保险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没有严格限制。一般人身伤害保险中都规定,凡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精神病、癫痛病患者,不能投保。

(3)意外伤害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残废保险金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在人寿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论被保险人有无损失以及损失金额是多少,只是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4)保险标的都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5)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不能用货币估价,所以保险金额不是由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除医疗保险金的给付可以是对损失的补偿以外,其他保险金的给付都是定额给付。

(6)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两个主体,需要指定受益人。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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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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