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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险种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60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人身意外险?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伤害必须是人体的伤害,人工装置以代替人体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躯体的组成部分,不能作为保险对象。

二、人身意外险险种有哪些?

人身意外保险分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意外保险可以按照投保动因、按保险危险、按保险期年限、按险种结构等进行划分保险种类。按照投保动因划分主要是将个人意外受伤保险划分为资源意外保险和强制性意外保险。自愿保险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投保人自愿想哪家保险公司投保。强制性人身意外保险是国家机关颁布的强制性范围内的人必须投保,必须有哪家保险公司承保责任。

团体意外保险是以各种社会团体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发生的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意外导致的伤亡进行赔偿。这种团体意外保险一般适合于工作单位,或者旅游团体等等,根据不同的人各种身体状况等进行不同投保额投保。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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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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