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其他  >  其他保险法律问题  >  退保所得少于已缴保费吗,保险现金价值受什么影响?

退保所得少于已缴保费吗,保险现金价值受什么影响?

此文章帮助了625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退保所得少于已缴保费吗

不少有过退保经历的人往往会发现,保险公司退还给自己的 “ 现金价值 ” 总是比自己所缴的保费少一些,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一般人退保总是在保单生效后的不长的时间内,而在这段时间内,对于年缴保费的投保人来说,他所缴纳的保费还很少,但保险公司为了承担他的保险责任已经支出了不少管理费用,所以通常会出现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相当低的情况。如果是保费趸缴型的,投保人的中途退保更是给保险公司的未来给付造成困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需由客户承担,所以在保单生效后的前几年退保损失会比较大。

反之,如果是在保单生效较长时间后退保,年缴的保费已经累计了不少,而趸缴的保费保险公司也 “ 利用 ” 了不少时间获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所以投保人这时退保能拿回的钱也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会高很多,甚至超出已缴保费总额。

二、保险现金价值受什么影响

除了退保时间的因素,保险本身的性质对于现金价值的高低也会有很重要的影响。

相对于储蓄性质较强的分红型保险来说,保障意味更浓的保障型保险现金价值更低。因为保障型保险,保险公司在每一年为承担保障责任所花费的成本更多,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实际上在当年就用去很大一部分。而像纯保障型的定期寿险之类的险种,基本上就没有现金价值。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再保险接受人违约不影响原保险责任的履行。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履行再保险责任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保险责任。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再保险,关于再保险合同的规定,重复保险的分摊计算方法,赔偿原则,超额保险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等其他问题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