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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险利益,哪些人员具有人身保险利益?

此文章帮助了454人  作者:武汉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它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利益,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害关系,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而受损失,因保险标的未发生风险事故而受益。

二、哪些人员具有人身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法》的一般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除前三项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武汉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购买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要注意合理利用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对于产品特性、利益分配、满期时间、保险责任等问题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对自己投保的险种不满意,在十天犹豫期内办理退保手续只扣除工本费,过了十天犹豫期再退保就会有较高的成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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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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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法邦网创始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直专注于保险理赔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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