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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的责任免除包括哪些,保险人不予赔偿有何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2310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人的责任免除包括哪些

“责任免除”部分通常规定:“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保险条款的这一规定说明,双方当事人对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导致自己身故的处理已有约定,即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所以,应当依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处理,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

二、保险人不予赔偿的条件

保险人不予赔偿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就责任免除的情形对被保险人予以说明。我国《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因此,如果在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履行“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将不能获得赔付”的说明义务,则这一免责条款将是无效条款,被保险人因此身故,保险人仍应承担赔付责任。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要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有一个有效期限。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受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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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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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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