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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是什么,如何签订保险合同?

此文章帮助了294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财产保险合同是什么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方和保险方之间关于财产保险的协议。它是投保方将一定的财产向保险方投保,并按规定缴付保险费。保险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合同规定对投保方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我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和经济合同法中规定: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投保单,经与保险方商定交付保险费办法,并经保险方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方并应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向投保方出具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二、如何签订保险合同

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

1.保险标的,即投保对象、财产、货物、人身;

 2.坐落地点,即投保财产地点;

3.保险金额,即保险财产的价值;

4.保险责任,保险方对保险财产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应付的赔偿责任;

5.保险费,即投保时按约定向保险方缴付保险费;

6.保险的期限,一般规定为一年,期满续定;

7.赔偿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财产保险可以规避企业或者家庭财产的风险,在投保时需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投保人要对自己投保的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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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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