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的范围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村办集体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均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现在已开展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除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按照规定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其他各类企业均应参加以上五种保险且不具有可选择性。
二、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30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证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