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保险合同  >  保险合同条款内容  >  海上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除?

海上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除?

此文章帮助了372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海上保险合同解除的原因、如何解除

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和海上保险的实践,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原因包括下列法律事实:

1、由于被保险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解除海上保险合同。

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23条的规定 ,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未将法律规定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而且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和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2、被保险人违反保证条件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海上保险合同。

我国《海商法 》第235条要求被保险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后,可以解除合同。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除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的航次保险以外,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或保险人可以保险责任开始后要求解除合同。

5、未经保险人同意峰,因船舶转让而转让船舶保险合同的,该保险合同自船舶转让之地起解除,而船舶转让发生在航次之中,则船舶保险合同至航次终了时解除。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买保险时,投保人要和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这是一份很重要的法律文书,直接关系到保险所能给予的保障程度。签订合同前,投保人一定要准确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保费金额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保险合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条款,财产保险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再保险合同怎么签等实用保险合同内容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