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死、残疾、疾病险事故的保险合同。
二、人身保险投保方拥有哪些权利
如今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那么,作为人身保险的投保方,消费者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哪些基本权利呢?
据了解,投保方一般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主要拥有以下五大基本权利:
(1)投保人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解除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2)以死亡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认可保险金额,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3)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险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4)被保险人与投保人都有指定和变更受益人及受益顺序的权利,但投保人这一权利行使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被保险人时,应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5)合法和生存的受益人享有受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