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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如何受理保险理赔,汽车保险理赔的要求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94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人如何受理保险理赔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一)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尚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和有关证明,在60天内先预付可确定的最低赔偿金额内的一定数额赔款;

(三)经审核索赔资料后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

二、汽车保险理赔的要求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了解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业务和财产情况以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追究保险人的法律责任。

保险双方的义务要认真履行,按照流程规章办事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也能从每一次的事情中总结出来各种经验,避免下次在犯同样的错误。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车险要注意要自己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投保人要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例如车牌号,发动机号,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以免理赔时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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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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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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