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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如何选择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

此文章帮助了28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投保时如何选择保险代理人

选择代理人的时候,首先要看其是否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工作证》,询问他的代理人识别证号码。然后可以打114电话查询这个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在客户服务人员那里,你可以查询代理人的名字,工号,还有代理人给您描述的所有的一切您觉得不大相信的事情。如果在出了保单以后,对保险合同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客户服务人员。也可以在公司网站上查询,以确定他真的是这家公司正式的保险代理人。

其次是要看其专业水平是否足够。因此,当保险代理人解释保单条款时,您可以问得仔细些,观察他是否回答得迅速流利而且通俗易懂。当今的保险条款功能有许多,诸如保单贷款、减额交清、可转换权益、自动垫交等。如果保险代理人的专业水平不够高,就可能解释不清楚了。

再次还要看其要看这个代理人是不是诚实可靠和有责任心,是否只从自身利益出发,是否介绍不承保范围及有关责任免除的条款规定。因为任何保单都有不承保的范围。有的保险代理人故意遗漏此项,把保单说成什么都保、什么都赔。结果投保人等到申请理赔时才发现被误导了,导致了条款争议甚至理赔官司。

二.保险代理人法律地位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保监会近日在答复贵州保监局时表示,根据保险法,个人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委托代理关系,但具体案件中,应由双方的协议决定。

代理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是各地普遍存在争议的问题,劳动关系意味着保险公司要受劳动法的约束,为保险代理人提供劳动保障,代理关系则是代理人自己保障自己,目前已有代理人提起诉讼的案例。

保监会在答复贵州保监局《关于保险个人代理人在保险公司中法律地位问题的请示》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属于保险代理人的一种,其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但在具体案件中,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是否属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与该业务人员之间是否属于委托代理关系,应当依据二者间订立的具体协议的法律性质确定。

至于保险公司对代理人有管理的行为是否表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保监会认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个人保险代理人有培训和管理的责任,以确保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再保险接受人违约不影响原保险责任的履行。在原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再保险接受人履行再保险责任既不与原保险的被保险人、受益人发生直接关系,又不是原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条件,因此,原保险人不得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其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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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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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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