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保险法规  >  关于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此文章帮助了359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法规名称】 公安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部门】 公安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发文字号】 公通字[1993]105号

【颁布时间】 1993.10.29

【实施时间】 1993.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正文】

公安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风险较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建设造成损失,而且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问题也难以解决。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受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使受害单位和个人能及时获得适当的经济赔偿,用经济手段促进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现决定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管理工作中引进保险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公安机关可以积极动员其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但不得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或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其他的财产保险,按有关保险规定办理。

二、各地公安机关在核发和年审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和使用许可证时,对未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单位,可以动员其办理保险手续。

三、各地公安机关和中国人民保险各分支公司要密切配合,保险公司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以便开展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损防灾和经济赔偿工作。

四、有关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与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同制定。

1993年10月29日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由于保险公司险种繁多,保险合同争议的概率非常高,为此我国法律法规对保险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司法解释更是数不胜数。因此,面对专业繁杂的保险纠纷,只有长期、专业从事保险理赔的律师才可以全面顾及到法律的详细规定,准确帮助委托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取得更大的胜算。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保险法规相关咨询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保险法规相关合同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保险法全文,司法解释,新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社会保险法全文,劳动保险法条例,交强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