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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意外险,投保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192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意外险

意外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意外伤害事故为保险时间的短期性人身保险。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活动者,均可做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各单位也可做为投保人为其所属人员办理该保险。

目前,市场上意外险有许多形式。从投保方式划分,可分为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缴费方式划分,可分为普通人身意外保险伤害和满期还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保险期限划分,可分为定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不定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航意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少于1年的超短期保险)。由于意外险种类繁多,因此可以从各方面充分满足人们工作、生活风险防范的需求。

二、投保意外险的注意事项

1、需要注意意外险的时间限制。例如: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天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至少不同的保险公司有3个不同的时间限制,分别是90天、180天和12个月。大部分的保险公司更加多的是采用了180天作为一个时间限制。时间限制对于投保人而言,越是长期越是有利。

2、需要注意意外险的地域限制。意外保险并非没有地域限制,不同的地域的限制(如国内和国外、境外等)会直接影响到费率的高低,所以在选择意外保险时,对于地域的选择需要引起一定的关注。

3、要关注意外险的医疗费用的限制。大部分的公司在医疗费用的定义一般都是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目前已经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更新产品中,已经对这个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了突破。在一起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中,可能比较昂贵的医疗费用的产生就是在社保范围以外的一些自费医疗费用的支出。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注意交付保险费时,一定要索要保险公司出具的统一收据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意接受业务员个人出具的凭证等。如果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必须提供保险公司签发的正式保单,不同意承保则要退还保费。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保险公司签发保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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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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