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运保险理赔的程序
1、立案检验。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出险通知后,先立案并编号,在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损失的实际情况。
2、审查 单证 ,审核责任。保险人通过调查和对 单证 的审查,确定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保险单是否有效,被保险人所提供的 单证 是否齐全,被保险人是否具有可保利益,是否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包括告知,保证),该事故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该事故是否是保单中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存在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3、核算损失。通过调查,确定损失的大小及赔偿的额度。
4、损余处理。这是针对财产险而言的,主要是对残余物资的利用。
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6、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二、货运保险理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1、切勿将未加批注的交接回单交给承运人,除非后者出具保函。
2、取得承运人签发的损坏货物证明或短装记录或货物残损清单,或者在提单或承运人送货回单上注明损坏、灭失。
3、如由集装箱运送时,当集装箱运达时被损坏或铅封破损、遗失、铅封与运输单所列不符,请保留所有残缺或异常之铅封以作进一步鉴定并确保此集装箱的理货员在他的理货单上注明损失或异常,并从该理货公司获得一份损失、残损报告副本。
4、如发生盗窃、抢劫、故意损坏或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 交警部门报告,并取得有关的证明。
5、如果估计货损价值超过免赔额(如有免赔额),立即申请授权的检验员和承运人检验员或其代表进行联合检验,同时通知保险人。
6、立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承运人和、或责任方货物损坏、遗失情况,并告知,你将在承运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