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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能变更吗,保险合同怎样变更?

此文章帮助了330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保险合同能变更吗

所谓保险合同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以法定的形式,对除保险标的更替以外的保险合同的内容所作的修改或补充。例如:增减保额和保费,延长或缩减保险期间,修改保险责任范围等。

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保险合同。但是在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由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主观和客观情况的变化,有时也需要对已经订立的保险合同作必要的变更。世界各国保险法律一般都允许保险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得以变更,我国保险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21条明确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

二、保险合同怎样变更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的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这是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的规定。

1、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具体来讲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变更,在多数情况下,发生变更的主要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特别情况下,保险人也会发生变更;二是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这是指在保险合同主体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其他记载事项发生变化所引起的变更。

2、对于变更保险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次性地做出约定,也可以在每次变更时进行协商。如果投保人要变更保险合同,可以先向保险人提出需要变更的事项,并提交有关资料,然后由保险人审查核定;如果保险人要求修改保险合同条款,应当事先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以对保险合同作出变更。

3、由于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会影响到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益及保险风险的大小,因此保险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法定形式,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方可实施。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4、也就是说,变更保险合同的法定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其中批单是变更保险合同时使用的一种保险单证,上面列明变更的条款内容,一般附贴在原保单或保险凭证之上,批单需由保险人签署。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不可缺少的条款,在保险期间,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则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保险期间的起始时间与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不一致,所以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应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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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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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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