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动机进水拒赔的起诉
汽车发动机进水拒赔属于民事纠纷,需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民事纠纷起诉的程序一般步骤如下:
(一)起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第109、110条)
(二)审查立案: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第108、111、112条)
(三)庭前准备:主要包括
1、送达书状;
2、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
3、审核材料、收集证据;
4、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
5、通知开庭并公告;
6、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7、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这七项内容。(第113-119条、第122-123条)
(四)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四部分。其中,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二部分,当事人可以提交新证据。(第124-128条)
(五)裁判:包括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第124条)
二、发动机进水拒赔谁担诉讼费
立案阶段诉讼费用的交纳,仅是预交,该费用到底由谁承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才能确定。一般来讲,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提醒您注意的是: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就诉讼费用的有关问题,如果您还想了解更详尽的规定,请参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三、保险纠纷撤诉后诉讼费能退回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而未预交,法院应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预交的,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准许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八条并未将当事人交纳案件受理费作为起诉立案的条件,以致个别当事人到法院起诉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遇此情形,通常是依据上述规定,裁定其自动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本院各类案件诉讼费收交办法》上诉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并交纳诉讼费后,又提出撤诉的,立案庭立案后,将案卷移送相关的审判庭审查决定;准许撤诉的,上诉人持准许撤诉裁定书到我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办理退还诉讼费的手续。
因此,对于汽车保险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按照以上规定,上诉后准许撤诉的,可以退还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