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出险后怎么办
第1步:
车辆出险最迟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后车主们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拨打电话,向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和定损。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最迟要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通知派出所或交巡警队。如果被别人撞了,也找不到第三方,一定要保护好现场,通知保险公司。
第2步:
取得交警证明。稍大的事故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车主签字确认即可。
第3步:
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定损时未发现的损失要申请二次查勘。理赔员在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后,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双方签字确认。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第4步:
车辆送修理。事故车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完成修理后,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提车了。如果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再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第5步:
复核后赔付结案。被保险人自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领取赔款之日起2年内不领取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
二、车辆出险理赔时需要哪些单证
(一)常规案件所需的单证:
出险通知书、修理清单、修理发票原件、有关费用凭证原件(包括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事故照片、保险车辆行驶证及出险驾驶员驾驶证正副证的复印件以及根据不同保险事故提供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
常规事故:常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
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
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
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