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实际上如上已经是重复保险),或(或)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重复保险的界定、构成要件和重复保险人责任分配方式的选择对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实现保险人之间责任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投保人进行重复保险的动机多样,有的是为了攫取不当利益,有的是为了增加安全度,根据投保人的主观状态,将重复保险分为善意重复保险和恶意重复保险:
1、善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投保的目的并非为了获取超额保险赔偿金,旨在增加安全度,提升对某一危险的防范能力,减少损失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2、恶意复保险是指投保人旨在为了攫取超额保险赔偿金而进行的重复保险。
二、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有哪些?
重复保险分摊的方式一般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
1、比例责任制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依比例分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担的保险金额×损失金额。
2、独立责任制
独立责任制又称限额责任制,是按照各保险人在无他保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金额作为基数加总得出各家应分摊的比例,然后据此比例计算赔款的方法,即按各保险人单独赔付时应承担的最高责任比例来分摊损失赔偿责任的方法。独立责任又称限额责任,是在无他保的情况下,保险人按其承保金额所负的损失赔偿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分摊的赔偿责任=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损失金额
3、顺序责任制
这是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即先由第一个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再由第二个保险人对超过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的损失部分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赔偿,依次类推,直至将被保险人的损失全部赔偿的方法。这是依承保的先后顺序进行分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