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民事责任是指什么
保险民事责任,是指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在投保、承保和保险中介服务的过程中违反保险法律、法规而产生的民事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保险民事责任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违反保险合同关系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是保险侵权民事责任。
违反保险合同关系的民事责任,是指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在投保、承保和保险中介服务的过程中违反各种保险合同、有关保险行为的委托、服务协议等的民事法律责任。
保险侵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擅自经营保险业务行为的民事责任、欺诈保险人的民事责任、骗取保险金的民事责任、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责任、越权代理的民事责任等。
在保险民事法律责任中,以违反保险合同关系的民事责任居多。但是,大多体现在具体的保险合同中。而保险侵权民事责任只在《保险法》第151条有一项原则性的规定。
二、诈骗保险应当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执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以上规定表明,无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还是其他关系人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保险金的,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载,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规定,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和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