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保险如何理赔?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保险事故通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报案:
1、上门报案;
2、电话(传真)报案;(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
3、委托业务代表报案;
4、网上报案。(官方网站)
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请,报案内容应包括:
(1)报案人姓名。
(2)联系电话、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4)原因
(5)险种
(6)保险单号
(7)被保险人姓名。
二、意外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在出险后投保人一定要想到及时的通知报险公司,否则超过报险期限就不能获得赔偿了。如果保险单丢失,保险公司不能据此拒绝,你可以先补办保险单,在进行理赔。
在意外保险理赔中最主要的就是意外医疗险的赔付,需要注意的是,意外医疗险的赔付是有期限的,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换句话说,倘若离此意外事故超过180天,就不属于此次意外事故的理赔范围。所以,被保险人一定要注意保险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