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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如何理赔,意外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339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意外保险如何理赔?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保险事故通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报案:

1、上门报案;

2、电话(传真)报案;(可以拨打114进行查询)

3、委托业务代表报案;

4、网上报案。(官方网站)

为使保险公司能迅速处理保险金的申请,报案内容应包括:

(1)报案人姓名。

(2)联系电话、地址

(3)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4)原因

(5)险种

(6)保险单号

(7)被保险人姓名。

二、意外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在出险后投保人一定要想到及时的通知报险公司,否则超过报险期限就不能获得赔偿了。如果保险单丢失,保险公司不能据此拒绝,你可以先补办保险单,在进行理赔。

在意外保险理赔中最主要的就是意外医疗险的赔付,需要注意的是,意外医疗险的赔付是有期限的,保险条款中明确指出,“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换句话说,倘若离此意外事故超过180天,就不属于此次意外事故的理赔范围。所以,被保险人一定要注意保险期间。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保险理赔流程中,最重要的就是向保险公司提交的理赔材料。在实际生活中,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分证明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门出具的,您只需注意收集、保留就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理赔有着一定的时间限制,如,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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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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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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