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复投保保险责任如何分担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个保险人可以按两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按比例分摊赔偿责任。这就是将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的总和计算出来,再计算每个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占各个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每个保险人分别按照各自的比例分摊损失赔偿金额。
二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的赔偿方式可以由各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不管是各个保险人共同约定,还是由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与各保险人分别约定,只要有合同约定,保险人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重复保险合同效力如何
重复保险合同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保险人对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是投保人是否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
投保人是否有权要求保险人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各国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比较而言,相对科学、合理的规定如下:善意的重复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人按超额部分的比例退还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投保人无权要求保险人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恶意的重复保险,不论保险事故发生与否,投保人无权要求保险人退还超额部分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