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如何认定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的构成要件必须符合以下三点:
(一)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二)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三)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二、意外伤害保险金如何领取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通过投保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证及投保单位的证明;
2、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治疗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二)申领各项保险金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以及下列证明和资料,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身故保险金的申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4、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
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其他与保险事故认定有关的证明及文件;
(三)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如果本文未能完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建议您最好是咨询或者聘请这方面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