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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7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依据和赔偿标准:

1、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依据中国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处理。

2、根据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核定赔偿金额。

(1)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

赔款=责任限额×(1-免赔率)

(2)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

赔款=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3、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指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同意承担或支付的赔款。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赔偿有哪些情形:

1、由于战争(不包括战争计划)入侵、外来敌人的行为、敌对行为(不论宣战是否)、内战、反叛、革命、起义、兵变或政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后果

2、在承保范围第1项下指明的被保险人的雇员在雇佣期间的个人伤害和死亡

3、为被保险人所有、占有、租用的或由被保险人照料、看管、控制的财产和船只的损坏和毁坏、或被保险人的因某种原因进行实际控制的财产(不包括本保险项下承保的合同下的操作)

4、核辐射与核污染

5、因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索赔

6、非保险合同承保的作业引起的责任

7、钻探作业中的责任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投保车险要注意要自己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投保人要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的项目例如车牌号,发动机号,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以免理赔时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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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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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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