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订立保险合同
订立保险合同要经过投保和承保两个阶段。
首先,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表达自己要投保的愿望,向保险公司或其中介人索取投保单,按要求填写后交给保险公司或中介人。
然后,由保险公司对填写好的投保单进行逐项审核,符合保险条件的,签章接受投保,这个过程即为承保。当然,有些投保单在确认能否接受时,保险公司还要做更多的工作:如投保疾病险,则要求投保人检查身体;一些投保项目需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查;也许在投保书上没写清楚某些项目,保险公司还会向您作进一步的询问。
至于费率、如何交费、赔偿方式等问题,保险公司还要与投保人具体磋商。
二、签订保险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核实常规信息
拿到保险合同的第一步,应该是了解基本的联系方法和常规信息。对合同各种基本信息的了解很重要,你至少在掏钱投保前要搞清楚这是什么公司,什么险种,代理人的身份等。
2、注意几个关键时间点
(1)保险空白期:是指从投保人缴纳保费到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单之前的这段时间。
(2)观察期又称等待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90~180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大部分医疗保险单有观察期的规定。
(3)犹豫期(也叫冷静期):是指在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可无条件退保而退还相应保费。它是为了防止代理人的误导和利益夸大而设立的。
(4)宽限期:是指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各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