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保险理赔问题,拔打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  保险理赔案例  >  保险公司理赔给付对象不当,财损险的赔付对象是谁

保险公司理赔给付对象不当,财损险的赔付对象是谁

此文章帮助了444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保险公司依法本应将交强险赔付款赔付与受害人,但其却将赔付款给付与了投保人,而投保人领款后玩起了失踪,致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款。如此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呢?日前,通州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的赔付行为显属不当,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

案情简介:保险公司理赔给付对象不当

2013年6月4日,如皋一船务公司的驾驶员小徐驾驶着公司的小轿车行驶至通州区五接镇境内沿江公路一路段时与朱师傅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王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公安部门对事故责任作出的认定是朱师傅承担主要责任,船务公司驾驶员小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当天,在交警中队的调解下,小徐与朱师傅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两车车损在交强险内的互赔,超过部分由当事人按责论处”。

事后, 如皋船务公司修理汽车花费6600元。按约应由朱师傅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船务公司2000元,对超过部分的4600元,船务公司同意抹去600元的零头,仅主张4000元。因朱师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因此,朱师傅应赔偿船务公司2800元。朱师傅随即也向船务公司出具了1张2800元的欠条。

另在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员钱某的见证下,小徐与朱师傅就交强险范围内的2000元财损又签订了“赔偿协议书”1份,约定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受害方2000元。

后保险公司根据该赔偿协议书将1660元财产损失打给了被保险车辆的所有人王某(因王某未提供修车费发票,保险公司扣除17%的税费)。当船务公司找到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2000元的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声称其已根据小徐与朱师傅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把钱打给了老王,船务公司应找朱师傅和老王去要钱。

而当船务公司与朱师傅和老王联系时,对方却玩起了失踪,既不支付交强险内的2000元赔偿款,也不履行欠条所涉的2800元的赔偿义务。船务公司在“要钱无门”的情况下,气愤地将朱师傅、老王及保险公司告上了通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财损险的赔付对象应是投保人以外的受害人

该案审理时,被告朱师傅和老王经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其已根据原告方的驾驶员小徐与肇事司机朱师傅签订的“赔偿协议书”将财损赔偿款给付了老王,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通州法区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财损险的赔付对象是指投保人以外的受害人。

具体到本案,受害人为原告船务公司。被告保险公司在明知承保车辆造成原告车辆损失的情况下,仍将财损赔偿款给付与投保人老王的行为显属不当。

因此,法院对原告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财损200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并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在一月内履行。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未按时交纳保险费,只要不超过保险缴费宽限期的,都不算自动退保。在保险缴费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进行理赔。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宽限期为60天,从保险人进行催告之时开始计算。同时,宽限期内任何时间,投保人都可以到保险公司缴纳保费,无需支付利息。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保险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电话:,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直专注于商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
文道全律师曾代理大量保险理赔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保险理赔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服务。

保险理赔案例相关合同

法邦保险理赔律师汇集保险理赔案例,专业保险律师案例,工伤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车险案例分析解读
如果您遇到保险理赔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保险理赔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保险理赔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保险理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