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单须亲笔签名才有效吗
寿险条款有这样一项规定: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单必须经由被保险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否则保单无效。也就是说,如果给家人购买人寿保险,如果他们没有亲自签名,这张保单就是一张废纸。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对费率等因素会精挑细选,而往往忽视了“被保险人亲自签名确认才能有效”这一关键要素。保险公司一业务员提醒消费者,《保险法》对人寿保险关于“被保险人须亲自签名确认才能使保单生效”的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被保险人的权益,千万不要让业务员代填保单,特别是代替签名,否则消费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侵害;也不能由自己为家人在保单上代签名字,以免产生纠纷隐患。
二、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是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是保证投保人保险权益的法律依据。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造成保险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有: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保险合同当事人受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下签定的保险合同;
2、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3、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如与不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签定的保险合同,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签定的保险合同;
5、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即内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