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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有多长,保险宽限期条款怎么约定

此文章帮助了286人  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有多长

人寿保险大部分为长期合同,交费期间有的长达几十年。交费期间常出现一些无法按时交费的情形,比如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拮据等。为避免保险单轻易失效,保险人一般给投保人缴纳续期保费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发生保险事故的,即使投保人没有缴纳保险费,保险人仍给付保险金。

如果突破宽限期仍未交费,有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保护的,进入垫交期,没有保护的,则进入失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宽限期为2个月。

二、保险宽限期条款怎么约定

宽限期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很多人寿保险合同采用分期缴纳的形式,即投保人除了在保险合同生效时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外,每年在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应该缴纳约定数额的保险费。

但是由于很多实际原因,不可能每个投保人长期如一地每年都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果因为投保人没有按时缴纳保险费而使保险合同失效,就会频繁大量地恢复合同效力,这对保险双方都是费时费力的事情。

而宽限期条款则解决了这个问题。宽限期条款的基本内容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

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

购买人身保险时,投保人要注意合理利用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保自己对于产品特性、利益分配、满期时间、保险责任等问题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对自己投保的险种不满意,在十天犹豫期内办理退保手续只扣除工本费,过了十天犹豫期再退保就会有较高的成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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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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