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即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即出卖人、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的新型独立合同。三方当事人之间相互交错,在订立融资租赁合同中较为复杂,该怎么订立这种合同呢?
一、怎么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首先,由承租人与供应商确定未来的租赁物的合同条件;
其次,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性租赁申请;
再次,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与用户(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
然后,由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作为买受方与供应商订立买卖合同;供应商向承租人交货;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物件受领证,并交付第一期租金;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买卖价金。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是金额大、履行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二、怎么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解决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意时效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
2、注意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但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3、注意案件的管辖地。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租赁物的使用地即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因此,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所产生的争议。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其标的一般比较大,在解决合同纠纷时一定要慎重,妥善解决。建议当事人最好请律师协助解决,因为融资租赁合同有自己的特殊性,而且涉及三方关系,比较难以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