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常见合同纠纷  >  其他常见合同纠纷  >  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义务,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义务,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354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义务

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应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超程乘坐或超程托运应补交票价和行李运费。

第二、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如在规定时间以前不能成行,应办理变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三、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

第四、在享受运输服务过程中有损坏运输工具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运输合同的注意事项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保管凭证是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证据,若保管凭证仅为接受保管物凭证,则所记载事项较为简单,只需记明保管人及所收保管物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若保管凭证即为保管合同,则签订保管合同应使用全国统一的保管合同文本,保管合同应尽量做到条款齐备、文字涵义清楚、责任明确。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店面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协议,房屋转让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纠纷,行纪合同,仓储合同纠纷,保管合同争议,其他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相关知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