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其特征有:
(一)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
(二)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
(三)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四)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五)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
二、保管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一)寄存人和保管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二)保管物品的详细名称;
(三)保管物品的规格、型号;
(四)保管物品的数量、质量;
(五)保管的方法及场所;
(六)保管的手续(主要指存、领手续);
(七)验收的方法;
(八)损耗标准及损耗的处理;
(九)费用的负担和结算方法;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二)其他要约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