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技术开发问题,拔打免费技术开发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济南技术开发律师  >  技术开发案例  >  合同主体“模糊化” 起诉维权有障碍

合同主体“模糊化” 起诉维权有障碍

此文章帮助了210人  作者:济南技术开发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案件回放

王女士想在地铁附近租赁一套房屋,于是找到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在经纪人的推荐下,王女士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是格式文本,出租人一栏中填写的是李某某的名字,代理人一栏中写的是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字,在合同文本最后签字处,只在代理人处盖有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公章。事后,王女士与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经纪公司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立案法官在审查案件时,认为该租赁合同的主体是王女士和李某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只是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故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不予立案。

二、律师提示

出租代理和转租是房地产经纪公司两种常见的经营业务,代理出租是指房地产经纪公司接受房屋出租人的委托,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其与出租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转租是指房地产经纪公司承租房屋后,在租赁期内再将其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其与出租人和第三方之间均为租赁关系。因这两种租赁业务中的实际承租人往往仅与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实践中许多房地产经纪公司故意将合同主体作“模糊化”处理,导致承租人在发生纠纷并起诉房地产经纪公司时,可能因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遇到障碍。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明确出租方,遇到类似情况要主动向房地产经纪公司提出修改合同主体。

济南技术开发律师温馨提示:

在合同中对功能项、技术参数、标准要确定,避免使用含糊或难以确定范围的词语。
如果您遇到技术开发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技术开发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技术开发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技术开发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不能仅仅关注自身产品业务,对企业技术授权漠不关心。更应该重视企业的技术授权,通过聘请专业的律师保护企业核心技术不被侵犯。
如果您遇到技术开发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技术开发法律咨询电话:,专业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技术开发律师推荐

魏剑啸律师
魏剑啸律师资深法律顾问,精于技术开发类案件及私募基金领域!
尤擅诉讼、法律顾问、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职场培训等。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技术开发案例相关咨询

济南技术开发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济南专业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技术开发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提供技术开发案例、专业技术开发律师案例、技术开发法案例、技术开发纠纷案例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技术开发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技术开发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技术开发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技术开发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