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型号: 车牌号: 住址:
乙方:
甲方系乙方员工,为方便甲方停放上下班时所用车辆,乙方同意甲方免费使用其停车位停放车辆。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约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约定
第一条 甲方使用车位号为 。
第二条 甲方车辆在航天科技园区内进出、行驶和停放应当遵守园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第三条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可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停车位 个月。
第四条 乙方因需要可随时调整甲方的停车位号码,甲方接收到乙方通知后必须予以配合。
第五条 乙方因需要可以决定暂时收回停车位做其他用途,甲方接收到乙方通知后必须予以配合。
第六条 乙方因需要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予以配合。
二、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车辆已购买国家强制规定的保险且停车时停放在本协议规定的停车位或乙方临时通知甲方应停放的停车位。
第八条 甲方保证只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停车位,不将停车位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在非工作日停放车辆。
第九条 甲方保证如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停放车位导致乙方被第三方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该经济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如暂时收回车位、挪车等事项,甲方应立即办理,不得有任何拖延,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其拖延、不配合导致的经济损失。
三、责任承担
第十一条 因甲方使用乙方停车位未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对甲方在其停车位上得车辆也无任何照顾义务。如甲方车辆在停车位上产生财产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
第十二条 第十条所称财产损失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车辆外观造成划擦、磕碰或损坏;
2、车辆停放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的;
3、甲方车位被他人占用,乙方不能为甲方安排其他车位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4、车辆遭到人为偷盗或抢劫导致甲方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车辆遗失或损毁的
5、高空抛物、坠物,导致甲方车俩被砸伤;
6、车内贵重物品失窃;
7、发生其他交通事故的。
第十三条 甲方未遵守本协议、停车场管理制度或者停放凭证所载提示,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 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四、生效条款
第十六条 本协议是在双方平等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起草和写作而成。对本协议的解释不应考虑任何要求起草或促使起草本协议的一方做出不利解释的假设或规则。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协议的全部约定。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