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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如何确定完成的时间

此文章帮助了228人  作者:北京技术开发律师  来源:法邦网
北京技术开发栏目关注:​ 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那么,如何确定作品是否创造完成呢?

一般认为,只要作者对作品的构思能够完整地通过一定形式表达出来,他人能够通过这种表达形式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或情感,就应属于创作完成。创作中,有些构思可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分阶段的,如小说的上集和下集、漫画的组图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一阶段的构思已经完整表达出来,则该阶段的创作应被认为完成。此外,有些作品只完成了整个构思中的部分,但这部分完全能够单独使用,则这种作品应被视为局部创作完成。

实践中,证明“作品创作完成”的责任在于作者。因此,作者应注意保留创作的底稿、原件等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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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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