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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应注意什么,劳动者擅自离职要赔偿吗?

此文章帮助了740人  作者:北京劳动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者辞职应注意什么

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

2、办理工作交接。

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

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

二、劳动者擅自离职要赔偿吗

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除了提前通知外,还要知道劳动者辞职应注意什么,以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找劳动者追偿。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是要赔偿的。如果您就辞职问题与单位发生了纠纷,可以问问律师怎么处理,或者请律师协助解决。

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在试用期内将员工辞退的,必须符合“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比如有的公司在录用的时候没有就具体录用条件作出约定,试用期结束后随意辞退员工。因此,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的理由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都不是合法的辞退,劳动者可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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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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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
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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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部主任、民商事诉讼部主任
曾在法院、检察院系统任职,具有丰富实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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